基础医学院发[2015]5号
关于印发《基础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
复试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学科:
根据2015年3月13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和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》(研究生处发[2015]1号)文件精神及要求,经2015年3月19日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,制定了《基础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基础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
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
附件
基础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
基础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,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,组织安排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。
一、指导思想
1.坚持科学选拔。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,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,确保生源质量。
2.坚持公平公正。做到政策透明、程序公正、结果公开、监督机制健全,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。
3.坚持全面考查,突出重点。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,突出对专业素质、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。
4.坚持客观评价。业务课考核成绩定量化,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。
5.坚持以人为本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管理水平。
二、组织机构及职责
1.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学院2015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,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学院办公室负责复试报名和资格审核,协调各学科复试的具体工作。
2.各学科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具体实施本专业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。
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运行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所有考生复试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和我校复试要求。
2.各学科研究生复试笔试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组卷、印制;学院统一组织考试、阅卷工作。
3.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原则上由副高级以上职称、业务水平较高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师组成,且不少于5人;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执行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择优录取,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保证我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4.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,要有详细记录,复试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。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,并妥善保存。
5.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对待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,严格遵守有关招生制度,不得透露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秘密,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开展。